体育学院SYB、电商创业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
根据《徐州工程学院SYB、电商创业培训经费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创业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机制,保证我院创业培训经费专款专用,结合体育学院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培训经费来源
国家鼓励支持开展SYB培训、电商创业培训,并对培训给予一定的专项政府
补贴。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根据政府补贴费用的分配、管理工作,按照学校非学历教育经费分配管理办法(试行)中的规定,划拨二级学院65%(其中创业培训监考费200元∕场,阅卷费200元∕人∕天,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开支,在二级学院的65%的经费中扣除)。
第二条 经费使用管理
(1)用于发放购买培训设备、培训资料、管理费、课时费、监考费等培训实际支出。培训设备、培训资料按实际支出统一报销。管理费按100元∕人(以实际通过人数计算)进行核算,课时费按64课时∕班期,75元∕课时经行核算,按通过人数比例(一个班满员30人)由学院进行结算,具体发放数额由学院根据教师资质以及培训成效进行结算,不得超过应发数额上限。
(2)管理费、监考费发放对象为学院主要领导、分管工作领导、负责培训工作的老师、培训班级辅导员等。课时费发放对象为参与课程培训的老师。
(3)除发放创业教育培训费用外,经费设立专项“创新创业教育基金”,专款专用,用于开展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的扶持、创新创业社团活动的开展等创新创业类教育工作。
第三条 培训经费管理要求
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培训经费,专款专用,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,不得截留、挤占、挪用培训经费。对违规使用培训经费的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第四条 与校外、其他学院培训机构合作开展的SYB、网络电商创业培训,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体育学院
2021年6月